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工作职责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是学校管理国际暨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,承担涉外交流总体规划,统筹全校涉外事务,拓展对外交流,开展各类涉外项目,推进国际化办学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。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下设综合管理科和国际交流科,其主要工作职责为:
1、负责制定全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发展规划、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实施;
2、负责组织和协调学校教育外事和港澳台事务工作;
3、负责协调开展与国(境)外高校和机构的合作与交流;
4、负责统筹国(境)外文教专家的招聘、管理和服务;
5、负责与国(境)外高校和机构学生交流项目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、境外办学项目、国际化课程建设等项目的申报、实施与归口管理;
6、负责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及管理工作;
7、负责全校师生因公出国(境)、赴台港澳地区出访任务的申报审批等管理服务;
8、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国际化宣传;
9、负责有关国际化办学、港澳台工作的相关信息汇总、统计和报送等工作;
10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国际教育学院工作职责
国际教育学院是负责我校留学生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,统筹协调我校各专业国际留学生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,并承担对外汉语等留学生公共课程教学任务,下设留学生招生与管理科,其主要工作职责为:
1、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来华留学生工作的方针政策、涉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留学生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,做好学校留学生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;
2、负责制定全校留学生教育发展规划、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实施;
3、负责国际留学生的招生和录取工作;
4、负责国际留学生思想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;
5、协调教务处、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做好留学生教学组织工作,开展教育教学活动,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;
6、负责国际留学生对外汉语、论文写作和中国概况等公共课教学工作;
7、负责组织承办学校留学生汉语水平考试(HSK);
8、负责留学生签证、居留许可等申请工作;
9、负责留学生学籍管理工作、奖学金资格的年度评审以及留学生奖学金的发放工作;
10、组织开展各类中外学生融合文化活动;
11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